試著,把自己放輕

2020/05/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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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聚令實施,各處山頭依然人頭湧湧,談論山野的熾熱氣氛不減。近日討論最為熱烈的幾則新聞,莫過於有山友攀上地標岩石留影,又有隊伍攀爬古老榼藤,以及坐臥粗壯的白花魚藤。

回溯過去,也有過不少偏失。小時候,曾在後山的溪澗中捉過魚蝦,放進透明的小魚缸裡把玩。年輕時,又爬過粗大的魚藤,作繩索搖晃,當鞦韆攀盪。那時,大自然裡的一切物事都是玩物,從不在乎知識的探求、也不在意動植物的生死和自然環境的需要。當時完全不能自覺,此刻回看,彼時的歡樂,短暫而易忘。

郊外的一花一草,一木一石皆需予以愛惜,惟並非全然不可觸不可碰。涉事者未必心存歹念,刻意破壞,但是這些行徑不為大眾所接受,只因它存在著隱微的惡。它的影響輕微而隱晦,不易察覺又難以證明。它的惡更在於,即使被殘害被破壞被污損,這些花草動物、樹木石頭都不會因而發聲。

從城市走進山林,我們總是抱著予取予求的態度。不但肆意採摘花草,擅取物品作為紀念,更濫捕野生動物,占為己有,也屢屢在野外遺下種種不必要的痕跡。莫說是隨意丟棄的垃圾和到處可見的郊野塗鴉,即便是因植林而築建的紀念牌、因闢徑而豎立的紀念碑,其必要性也甚是值得商榷。這些物件,除了用作留傳名聲,宣揚植林者和造路者的貢獻和功績以外,並沒有推廣環境教育的實質意義。事實上,在資訊媒體發達的年代,還有很多可行的方式以資紀念,作推廣宣導。考慮到野外環境的完整性和公帑的合理運用,此等極具形式主義的標記或紀念物實是能少則少,能免則免。

親近自然、認識自然總有各種各樣的方式,但若然一切以自我為中心,過度放大自己的權利,誇耀個人的付出,只重視個人所得所需,往往會將輕重倒置。

風景無論如何壯麗,把渺小的人類納進照片的構圖裡,才能襯托出山水的恢宏氣勢。除了視覺上的美感,更重要的是展現出人類在大自然裡的比重。近年提倡的無痕山林運動,其要義就是要我們認清自己的位置,以謙遜的態度對待大自然,重視環境倫理,與之共存。

誠然,試圖以理論去解釋各種行為是否恰當得宜,時常會令思想陷入矛盾兩難的窘境:一條百年古藤的生命是否比一束尋常野草更為可貴?一顆地標奇岩又是否比一堆嶙峋亂石更值得保護?被棄掉的果皮,到底是天然肥料還是難以自然分解的外來物質?又比如,行山隊伍自行剪伐闢徑,清除裹足的叢蔓,在樹椏上繫綁絲帶路標,顯然有助山友(包括我在內)行進和辨識方向,減低迷路的風險,然而我卻又隱隱的覺得不妥。即便是完全依據法律條文來解讀行為的是非對錯,但若套用在實際情境裡,也無法得出一個圓滿的答案。

一個人的行為恰當與否,並非純然基於理性的判斷,還得憑藉感性的啟發和指引。正正因為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會產生巨大和深遠的影響,要實踐守護山林的精神,就得把自己最小化。在身處山林之時,試著降低自我的優越感,卸下最放任最自負的沉重部分,努力的讓自己變得輕盈。一如蜜蜂親近花瓣般靈動,如微風吹拂般輕巧。

退一步看,其實我們所渴望的一切並非全然是必需品。很多以為必不可少的東西,其實只是心理需要。除了你自己,委實沒有旁人會在意。無法站在危石上自拍,並沒甚麼大不了。到此一遊的留名塗鴉,在別人眼裡不過是石頭上的一片污漬而已。要是愛護山林的初衷未改,重視無痕山林的理念,那麼你的貢獻又何需刻記在一根紀念柱上?

我們已無法把自己完全隔絕在自然以外。不留一絲一點痕跡,未免不切實際。唯有儘可能地將衝擊減至最低,並且持續不斷的改善。以此為目標,嚴格地審視自己的需要,減省非必要的渴求,僅取所需。乍看之下,此舉似是要以嚴格的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,極力抗拒慾念的誘惑,但這中間的轉變,其實只在於一念。既有能力冒險危站自拍,吸引社交媒體追隨者的一時關注,也可嘗試深入觀察獲取知識,受用一生;與其摘取花果留為紀念,也可試著學習欣賞,讓它留在原地,化為養份,循環不息。在登山的過程裡,常視自己為小,以天地為大,並將這意識逐漸轉化為一種登山態度,自能減低對自然的擾動。

唯有足夠的輕,我們才能走更遠的路,攀越更高的山峰。把「最小」的自己展現出來。你會發現,你所能感知的天地必然更寬更廣。在栽植幼苗的一刻,已為來日的碩果埋放了最好的註腳;在搬石砌路的過程中,已把靈魂刻劃在土地上;用心保留山林一切物事的原始模樣,已然在原地留下最美麗的伏筆。護林的汗水、修路的付出、輕身來去的心念,一切都會回饋在豐蔚的森林樣態,物種的富饒和多樣化的美好裡。而一切善念善行,也隨著後來者的愉快步伐中迤邐鋪展,而且被記住了,恆久留存。

山行不但是一次又一次豐富人生的歷練,也是一場又一場的減法修行。試著逐步培養「小我意識」,把腳步放輕,以一身輕靈,奔向群山。

[ 本文刊於香港01周報第210期專欄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