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用了十年的相機換掉

我把用了十年的相機換掉

2023/11/02

A A A

行山和攝影,到底我更喜愛哪一樣,可真的說不上來。

印象中讀中學時才開始接觸行山活動。那時不要說用手提電話拍攝,甚至連提供語音通話的手機都尚未普及...應該說,那時市面上的移動電話是體積龐大且價值上萬的「大哥大」,一般市民根本負擔不起。其時最為流行的個人無線電通訊工具是傳呼機(call機),僅有簡單的信息發送功能。

大學時期手提電話開始大行其道,同學們紛紛捨棄傳呼機轉用手機。手機的機身固然大幅進化,比之前的輕巧得多,但攝影仍未成手機的必備功能。後來有一次爬獅子山,好友帶了一部輕便的數碼相機,感光元件的像素大概是30萬左右。當時只感數碼相機是個新鮮玩意,但我對攝影還未感興趣。

踏入社會工作以後,相機已邁入數碼化年代。未幾便買了一部消費級連鏡頭的數碼相機,那時像素已提升至400萬。那時我才開始投入行山,對風景攝影也逐漸產生興趣。不過其時卻是不折不扣的攝影白痴,照片的光影構圖充滿「藝術」氣質,不堪入目。後來又想從基本攝影技巧學起,於是入手了一部菲林相機,強迫自己認真思考和學習,因為每下快門、每次沖印都在燒錢,不容亂試一通。不過數碼相機始終是大勢所趨,相關技術發展更是一日千里,優勢比菲林相機已經十分明顯。有感手上的數碼相機是在焦距和功能上很是有限,便購入了一款可換鏡頭的進階APSC相機,不久又換了這個系列的更新版。

自此行山和攝影幾乎形影不離,每次行山總會背著相機,沒帶的話反會渾身不自在:萬一「有嘢影」怎麼辦?(沒帶相機卻總是有嘢睇是常識吧?)所以啦,每次出門相機自是不缺,記憶咭倒是試過沒帶。那次只好不情不地掏出手機拍攝。手機固然方便易用,但我看慣了相機的影像細節(雖未達到「聞」相的偏執地步),對照片的質素卻是愈加敏感。手機作為臨時影像記錄工具很是不賴,照片在回看快播時也還是過得去,稍加放大細看它的質素我可是接受不了(又或者我的手機真的太舊太爛)。拿來認真攝影更是過不了自己。

雖然手中的APSC相機所拍攝出來的效果已比之前好得多,但怎麼說都稱不上滿意——那時總是歸咎手上的器材品質欠佳,不夠先進,卻從來都不願承認自己技術不濟。鏡頭又都已換過了,那麼,問題定然出在相機身上了。自始「全片幅」一詞已離不開我的視線。物色了好久,最終看中了2,200 萬像素的全片幅單鏡反光機。這部相機已屬專業級別,再上一級已是頂級型號,旗艦機款對我這種業餘攝影愛好者而言無疑是太過了。由於是甫推出的新型號,相機價格高昂,仍斷然花了超過半個月的薪水買下心頭好。那時我跟自己說,一定要把它用個十年。

然而買相機又哪會附送技術呢?「最不濟」的是甚麼已經失去懸念。至此不再糾纏於器材的「優劣」迷思,升級相機的意欲也終告一段落。接受自己資質平平這事實倒也不錯,反而讓我專心於攝影這件事情上。摸索一番,終為手上的器材找到了融合點。現時的照片嘛,縱是談不上出色,但總算達到自己能夠接受的程度。

要說這部相機的唯一缺點,就是重量。平時行山再帶上兩顆常用鏡頭確是負擔。但它也真堅固耐用,「feel like a tank」的形容最貼切不過。每星期在用,已算不出它曾經歷過了多少次糟糕和惡劣天氣:被外蒙古的風沙刮過、渡過稻城亞丁的風雨、抵過冰島的嚴寒、熬過新西蘭的雨雪,也曾跟我同攀日本的。當然更多的時候,它伴我走過香港許多山嶺野地,同闖潮濕茂密的密林,更時常跟我一起暴露在猛烈的陽光底下。這麼一用下來,至今竟已第十一個年頭,快門按了近75,000次。

一部相機放個十年不難,放進防潮箱裡便可長久保存令它完好無缺,可相機不該長期待在保護室裡當作陳列品般虛耗時光。作為一件攝錄工具,相機的使命始終是給攝影者拿來拍攝。一件產品被使用才有價值,好好善用才不致浪費。我的相機嘛,行山在用、旅行在用、工作在用、露營在用、划艇在用、修路在用、淨灘也在用。到底我有多「粗用」相機?很多時候我就把它擱在泥土堆石塊上垃圾旁,並非一般人所理解的「被善待」,但我總把它放在伸手可及之處,有需要的時候就可拿起來拍攝記錄。可這倒累得朋友們替我擔心,他們只怕相機和鏡頭過於貴重,不小心把它踫撞踢倒。我卻認為把它待在背包裡才對不起它,被使用的機會反為少了,些微的踫損刮痕根本不算甚麼。

畢竟已經使用超過十年,相機的部件陸續損壞和出現問題:調較攝影模式的輪盤面板已然遺失;轉換拍照和攝錄的按鈕也緊緊卡住,紋風不動;外殼腿色掉漆,熒幕給刮花;屈光度的調節鈕更是斷了半截;相機背部的轉盤更已不聽使喚;而熒光幕也頻頻出現錯誤訊息,難再正常操作,漸漸影響到我的日常工作。大概,它也是時候讓退下火線,做為備用機。

當然,我也不得不購入一部新的相機。不過品牌或型號其實都不重要,不同相機之間固然有各方面的差異,但最終的選擇是取決於個人的使用偏好多於品質和功能上的差別。

或許這部舊相機所拍出來的照片沒有因我而變得吸引出眾,但自覺它我在手裡還是充分地發揮了作用,唯一可惜的是很少用到它的攝錄功能。這麼可靠耐用的相機一直像拍檔夥伴般存在,也送了我一個愉快的十年攝影旅程。

雖然攝影教人專心致志,但同時又會令人分心失神。每遇難得的情景,為怕錯過時機,都會亳不猶豫地先舉機構圖,調設定,按快門。光影在卡嚓卡嚓之間全化為數位,真切的感受也在快門開合瞬間緩緩溜走。直到拍得夠多了,拍膩了,才容許自己放下相機。那可供回憶的畫面沒錯是記錄下來了,然而最美好的時光很可能都是在觀景窗裡度過。縱是親身旅行,反像是個旁觀者。佳餚端到面前,我卻像是個吃剩食的。

在《The Secret Life of Walter Mitty》電影裡,當生態攝影師Sean在偏遠山區發現追尋已久的雪豹時,Walter問對他怎麼遲遲未按快門記錄這珍貴一刻,Sean 卻回他說:「Sometimes I don't. If I like a moment, for me, personally, I don't like to have the distraction of the camera. I just want to stay in it.……Right there. Right here.」

自己對於攝影依然有所期待,但既不是學懂如何捕捉精彩瞬間,更沒奢想獲得別人的認同。我希望達到的境界,是學會適時將雙目移離觀景窗,覺察周圍,把那個當下留給自己。